作者: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莱菊信息技术中心浏览次数:909时间:2026-01-29 12:41:52

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,少年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。盗割电缆这是检察该院今年通过“刑附民”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。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官追朱某(作案时未满18周岁)伙同王某、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.8万多元。赔偿近日,少年
清

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

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,盗割电缆林某、检察周某三人(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),官追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赔偿